Writer: admin Time:2023-01-05 Browse:164
核心6月13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,要求地方放开种子、桑蚕茧和小工业盐价格。农作物种子地位特殊,此次政策出台将对种子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?种子价格谁说了算?
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立秋认为,全面放开种子价格,最大的好处莫过于能够保证种子优质优价。长期以来,我国种子价格偏低,传统观念衡量种子价格常用一斤种抵几斤粮,即所谓的“种粮比”。许多农民甚至某些领导不能接受种子价格数倍于粮价。李立秋对这样的“种粮比”不以为然。他认为2000年以前在常规作物上,用简单的“种粮比”还可以接受,因为那时对种子质量、包装都没有严格要求。《种子法》实施后,对种子质量和包装有了严格规定,种子生产出来后必须经过加工,发芽率、纯度不达标就要转为商品粮处理。高标准要求使种子成本大大增加,如果是杂交种,还有严格的制种环节和制种产量制约。所以,用简单的“种粮比”来衡量种子价格的高低是不科学的。参照多数国家种子定价,种子价格十几倍乃至几十倍于粮价都属合理,只要能为农民创造更多的产出、更高的效益。
现在更多的人认同,种子的价格应该用每亩用种购买价和每亩产出价来比较,即“价值比”。以黄淮海地区玉米品种郑单958为例,每亩地2公斤种子,正常年景亩产500公斤,种子价格目前每公斤10元左右,玉米收购价2元/公斤。这种情况下,“价值比”是2%。在发达国家,常规种的“价值比”是8%~10%,杂交种在12%左右,转基因种子更高。这说明,我国的种子价格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。
事实上,种子企业也需要有这样的利润空间来进一步加大品种研发力度,提高种子加工水平,使种子的纯度、净度、含水量、发芽率持续保持高水准。当然,作为供需矛盾的一方,种子消费者一定希望种价越低越好,但是长此以往,企业没有财力搞研发,种子产量、质量上不去,最终受害的还是农民。
种子价格放开后,会产生哪些副作用?应该如何应对?李立秋认为,种子价格放开最有可能带来的是个别企业个别品种虚假宣传,借机涨价。这就需要各级主管部门、执法部门加强监管。“监管不是干涉,而是依据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的行为,比如做广告时企业必须按品种审定的要求和语言宣传产品,不得随意夸大。”李立秋认为,实际上,借机涨价、虚假宣传的企业是自绝生路,因为不讲信誉的企业注定不会长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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